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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送“特大红包”:忘了房地产税 不可能了!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1-08  浏览次数:3688
核心提示:对于此次会议将向房地产行业“发大红包”,事先大家普遍有所预期,但当通稿公布之后,我还是感到出乎意外!

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,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,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。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,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,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,提高产业集中度。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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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8日到21日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。21日晚上,会议新闻通稿正式播发。

 

对于此次会议将向房地产行业“发大红包”,事先大家普遍有所预期,但当通稿公布之后,我还是感到出乎意外!

 

下面,先让我们学习一下通稿中关于房地产行业的表述:

 

第三,化解房地产库存。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,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,扩大有效需求,打通供需通道,消化库存,稳定房地产市场。

 

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,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,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。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,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,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,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。

 

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,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,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。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,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,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,提高产业集中度。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。

 

这里面有三点,力度之大出乎意料:

 

第一,“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,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,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”。

 

这里面最令人震撼的,是鼓励自然人购买库存商品房,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。也就是说,国家不但承认了住房的投资性需求,还鼓励上规模、上档次。

 

要知道,在房价上涨压力最大的时候,官方是限制投资性需求的,对于改善性需求都加以了一定的限制。后来,楼市陷入低迷之后,先是承认了改善性需求,给予了首套房待遇。随后,又承认了投资性购房需求。“鼓励自然人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”,则将投资性需求推向了极致。

 

那么问题来了。房地产税将来怎么收?此前很多人一直误认为,房产税会采用累进制,房子越多、税收越重。我在此前的文章中多次说过,未来买房就是爱国,不会有累进制房地产税。现在看来,我的判断是正确的。

 

但未来的房产税,注定是带有很强地域色彩的,一线城市肯定税率偏高,三四五线城市弄不好基本上不收。但整体而言,房地产税只是个“痒痒挠”!

 

第二,鼓励开发商降价。这是此前没有的提法。怎么鼓励?当然是降低企业税费,或者给予土地或者等方面的补偿。

 

第三,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,提高产业集中度。也就是说,鼓励开发商大鱼吃小鱼。事实上,现在很多“小鱼”已经活不下去了,急于转型或者撤离。有国家政策鼓励,有贷款、税费上的支持,这种兼并当然会进行得更加顺利。这也是此前没有公开提出的政策。

 

在会议通稿中文版正式播发之前,新华社先播发了英文版,一度出现了一个误解或是误译:“撤销落后的房屋所有权限制”。中文版通稿出来之后,表述是“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”,至于是针对什么,没有说。但从语义上看,应该是指跟上述新举措不符合的限制性措施。

 

应该说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房地产行业送上了“特大红包”。但由于库存量太大,全国楼市因此全面逆转,出现新一轮牛市,仍是不可能的。但房地产板块借机炒作一下,一线城市、强二线城市房价再涨一涨,都是没有问题的。整体而言,楼市在这个冬天不再那么寒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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